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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中国古代作为文类概念之“寓言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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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“寓言”指称具体作品,涉及先秦诸子部分作品片段,文、赋、史传、小说、戏曲中的部分具有鲜明虚构幻设性或寄寓性的作品等,实际上形成了“寓言”作品谱系,可看作一种幻设虚拟、谐谑戏拟、寓意寄托的叙事方式和艺术手法运用传承于不同的文类文体而成。宋代,“寓言”开始作为文章内部类型概念,明代进一步发展成为宽泛而混杂的文类概念。“寓言”文类概念特别强调所述人物与事迹的虚拟性、假托性和人物与事迹内在意蕴的寄寓性,相近相通的概念术语还有“滑稽”“俳谐”“游文”等。古人将“寓言”文类定位于集部之文和子部之“小说”之间。

作者: 王庆华
作者单位:
期刊: 世界民族
年.(期):页码 2019.(6):125-134
中图分类号:
文章编号:
关键词: 寓言;作品谱系;文类概念;内涵指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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